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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利用我院办学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提升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其良性发展,为适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形势,合理布局校外教学点,我院将在省内各地新增部分校外教学点。现将有关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广东省内。

(二)设置要求

1.布局合理。校外教学点根据生源情况、社会需求和教育资源状况合理设置。

2.条件合格。校外教学点设置应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

3.资源优质。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要本着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引进省外高校优质资源、整合建设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原则。

(三)设置条件

1.持有有效期内由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持有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办学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办学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办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注重社会效果。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5.具有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所必需的固定的教学场地,教室,教学需要的实训(验)场所等,有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6.有一定数量且符合专业学习的图书资料。

7.具有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并配备一定的管理人员。负责人一般应由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他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及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配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的辅导教师。

8.具有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经历。

9.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卫生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遴选

1.近三年内,公司法人及企业经营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监察、审计等机关调查、审查、审计的。

2.单位或法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2021年及以前已与我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仍在合作期内的。

4.办学过程中出现过虚假招生宣传,被相关部门查处警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且有意与我校合作的教育培训机构,请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交到我院继续教育学院:

1.申请函件:设点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设置成人教学点的正式函件1份。 2.设人成人校外教学点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点单位基本概况、设置成人教学点可行性和必要性等情况等。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学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1份;

4.合作办学单位基本情况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一览表、专、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2、3)。

上述四项材料不全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视为不合格的申请(预报名)材料,不予纳入审核。 提交电子材料要求:第1、2项材料提交PDF文档、第3项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第四项材料分别提交PDF、word文档,提交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广交院教学点,联系人:陈琳、林丽,联系电话:020-87590736,提交邮箱:158325776@qq.com。

(二)资格审查

1.成立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分管继续教育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二级教学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其主要职责:负责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资格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

2.我院将于本学期对提交报名申请的合作办学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学院通过资格预审名单将在学院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我院将视情况派出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

(三)审批与公告

我院将有关资格审查及考察结果报学院审批,学校批复结果将在学院部门网站进行公告。

(四)签订协议

3月底前签订新增教学点联合办学合作协议。

附件:

附件1.合作办学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一览表.xlsx

附件3.专、兼职教师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审核表.docx

附件5. 省内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登记表.docx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1日